2022年玉樹囊謙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通告

2022-11-01 20:39:34閱讀()囊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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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囊謙縣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和公安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局隊伍建設、優(yōu)化警力配置,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22名,相關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縣紀委監(jiān)委的監(jiān)督下、由縣人社部門的和縣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錄用。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具有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

2、囊謙縣戶籍(落戶日期截止招聘公告發(fā)布第一日)錄用后無條件服從崗位分配;

3、報考人員年齡18至28周歲之間(出生日期截至招聘公告發(fā)布第一日);

4、國民教育大學??萍捌湟陨蠈W歷;

5、應聘人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無重大疾病及傳染性疾病,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色盲;

6、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不予報考情形,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因失信行為被限制招聘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現(xiàn)場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10月27日--11月9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5時-18時)

2.報名地點:囊謙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地址:囊謙縣新城區(qū)公安局辦公大樓三樓)。

3.相關要求:現(xiàn)場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3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由派出所開具的帶照片加蓋戶籍專用章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在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囊謙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1份。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和權重。由縣人社及縣公安局負責監(jiān)考,筆試科目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敬慰荚嚻赣觅Y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待定,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答題要求。筆試時必須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三)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人選,筆試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可一并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人社、縣紀委監(jiān)督,縣武警中隊具體負責,體能測試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面試由縣人社及縣公安局負責,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公布總成績,依據總成績高低按照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由縣人社、縣公安局、縣醫(y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由應聘人員個人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進行,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歷史及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情況。

(七)公示聘用

體檢和政審結束后,由縣公安局負責在縣公安局微信公眾平臺(囊謙公安)及縣公安局公示欄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請以來電或書面形式反映。反映情況時應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審查工作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注意事項

1、報考年齡、學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

2、加分政策。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犧牲民警子女、退役士兵(復轉軍人)、在職村警、我局在職在崗公益性崗位(在本招聘公告發(fā)布前一日之前同我局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安類專業(yè)考生,總成績加5分。

以上各項加分累計不超過5分。

3、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將設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若達不到最低分數線,將取消下一個考錄環(huán)節(jié)。

4、新聘用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對試用期合格的繼續(xù)聘用,對試用期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5、補錄。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將列入用人單位補錄人員庫。擬聘用人員名單發(fā)布后1年內,從補錄人員庫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經體檢、政審合格后補錄考生,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用人單位再次組織公開招聘輔警時,補錄人員庫自動失效。

6、聘用及薪資待遇。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由囊謙縣人社局及囊謙縣公安局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輔警人員不具備人民警察身份、不授警銜、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輔警人員與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后,按照《青海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定級。在聘用期間,不勝任工作或有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的,隨時予以解除聘用合同關系。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囊謙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囊謙公安)發(fā)布為準;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及囊謙縣財政實際情況執(zhí)行。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1、疫情防控工作根據我省、州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如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或延遲的,將及時發(fā)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隨時予以關注。

3、所有考生現(xiàn)場考試時,需攜帶考前一天的紙質版健康碼(綠碼)。

4、應聘人員在報名前一定要認真閱讀本次招聘方案,特別應注意招聘條件,提供準確、真實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資料。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職位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應聘資格。

6、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囊謙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囊謙公安)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如因應聘人員未閱公告或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而未參加招聘某環(huán)節(ji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7、此次招錄人員工資待遇以囊謙縣公益性崗位待遇執(zhí)行。

咨詢電話:18397061543 15597368589監(jiān)督電話:18935540702 15855368228報名地址:囊謙縣新城區(qū)公安局三樓政工監(jiān)督室

附件:1.囊謙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報名表

囊謙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囊謙縣公安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圖片

填表說明:

1.簡歷須從初中填起,日期填寫到月,填寫清楚職務變化的時間;

2.家庭成員和社會關系須填寫家庭主要成員有關情況;

3.籍貫、居住地填寫具體;

4.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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